关于评选2016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11-22
 

  各学院(系、部、所):

  2016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了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学校决定评选2016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学院、系)8个

  2.社会实践标兵230名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630名

  4.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1.学院(系)能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力度大、投入多。能积极配合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并能按时上交活动策划总结及每周的活动统计表。     

  2.学院(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基地,确保学院有固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以及社区活动基地,学生参与院村挂钩活动的比例达90%以上,每年学生人均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3次以上。     

  3.学院(系)积极开展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等志愿活动。能为地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帮助农村(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地方(社区)的好评。     

  4.学院(系)团工委书记、辅导员能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具体评奖标准:符合以下三项及三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先进个人,有四项及四项以上者可申请实践标兵。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参加院村挂钩、志愿者进社区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参加村主任助理、田园使者、马拉松赛志愿者、农高会志愿者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5.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6.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真正起到带领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作用,帮助实践队伍解决困难。       

  2.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队员同甘共苦;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协调好与服务地的关系。     

  3.所指导的团队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法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由院(系)党委推荐,团委按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活动考评办法(试行)》评选。申报时需附一年来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二份)。     

  2.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团工委推荐(各服务队的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带队教师推荐),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推荐名单及个人的申报表和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各院(系)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服务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标兵名额分配见附件2。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由院(系)党组织推荐。申报时需附申报表和单行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报材料内容   

  (一)先进集体      

  1.电子文件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含照片)。     

  2.书面内容合订本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新闻媒体报道、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及其它。    

  (二)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及照片。     

  2.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三)优秀指导教师      

  1.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2.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参评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 

  2.各学院(系)团工委须重视本次评选活动,要大力宣传、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及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杜绝学生申报时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先进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3.请各学院(系)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团委学生社会实践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办公室)。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度各学院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3.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申请表

  4.院系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

  5.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

  6.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7.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院(系)推荐汇总表

  8.2016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自评报告评分表

      

      

      团 委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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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附1:各学院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icon附2: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icon附3: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申请表 icon附4:院系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icon附5: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icon附6:各服务队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申请表 icon附7:社会实践标兵、先进个人学院(系)推荐汇总表 icon附8:2016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自评报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