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首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4-06
 

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校党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建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团建示范创建培育计划”,每年面向全校基层团组织培育标杆院系5个,样板支部45个,建设周期为1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力争经过3批的培育,把学校团委建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使我校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获批培育省级示范团建标杆院系或样板支部全覆盖,推进我校各级团组织工作覆盖面有效扩大,团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团员青年先进性显著提高,以更加奋发昂扬的姿态担负起党的青年工作新使命。

二、创建条件

学校团建示范培育创建工作,院(所)团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基层团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原则上新生团支部、毕业团支部不能参加此次学校示范培育创建工作,获批省级团建示范培育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不再参加学校培育创建工作。

(一)标杆院系申报条件

1.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主动融入“大思政”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校团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指导基层团支部工作,做好承上启下。

2.规范基础团务:严格团员管理,新发展团员审核审批程序规范,100%团员按标准按时缴纳团费;所管理团员“学学衔接率”达到 100%,“学社衔接率”达到 85%以上;下辖团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比率达到 90%以上。

3.近三年来,院(所)团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团组织的重大表彰;所在院(所)有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称号或先进典型。

4.近三年来,院(系)团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舆情事件。院(所)团组织负责人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院(所)团干部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等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二)样板支部申报条件

1.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规范团员发展,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团员发展实施细则发展团员,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教育等各环节程序严格;100%团员按标准按时缴纳团费;支部团员“学学衔接率”达到 100%,“学社衔接率”达到 95%以上;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组织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团籍年度注册,支部会议记录规范。

3.近三年来,团支部或团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团组织的重大表彰;同时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员、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4.近三年来,团支部在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重大舆情事件;团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班级(团队)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3年4月)

学校团建示范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单位填写《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团建示范培育创建工作申报书》(附件3)。学院(所)团委(团总支)于 2023 年4月14日前将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书PDF电子版收齐后发送至团委邮箱:nwafuzzb@163.com(说明:①申报工作不用提交支撑材料,申报书不用报送纸质版;②上报前各单位统一完成申报书内的签字盖章工作,并转换为 PDF 格式)。校团委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培育创建单位,公布培育单位名单后,开展创建活动。

(二)创建达标(2023年5月—2024年3月)

入选的分团委、团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按计划、分步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团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团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团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基础团务、提升团支部活力等出成果。

(三)成果巩固(2024年4)

各建设单位根据培育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提升示范成效,力争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制作一个示范创建微视频;汇编一册示范创建成果资料。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验收申报书(附件4)和培育创建成果。校团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团建示范培育创建工作是严格落实校党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创建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实现培育创建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

(二)完善配套经费保障。学校为参加创建的分团委、团支部提供相应配套经费,为新时代团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创建培育工作考核情况,对参加“团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培育的分团委,提供0.3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参加“团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培育的团支部,提供0.1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三)持续强化工作指导。各建设单位要根据创建培育任务,形成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创建培育团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学校面上,引领带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常凇瀚胡巧娟 87090094

附件:

1.团建示范创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指标

2.团建示范创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指标

3.第一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培育申报书

4.第一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验收申报书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