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大学生志愿者担任暑期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1-06-01
 

 各团工委:

为了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青年***************优势,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生产的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决定,从今年暑期起共同选派大学生担任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我校作为主要招募高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合作社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化等方面的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1年陕西省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对接意向表)。

二、全省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大型养殖场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养殖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养殖、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2(陕西省2011年暑期大学生志愿者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对接意向表)。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 6月 10日—6月 15日)

相关院(系)应根据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的专业需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学生报名表(附件4)于6月15日前上统一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127办公室。校团委审查后上报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

(二)实施阶段(7月20 日—8月20日)

各合作社、养殖场下派大学生理事长助理、场长助理初步名单形成后,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审查后,联合下发文件,正式启动派驻工作。被选派担任助理的大学生持团组织介绍信到对口合作社、养殖场开展工作。此项工作在7月20日-8月20日开展。

(三)总结阶段( 2011年9月下旬)

派驻工作结束后,由所派驻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提供大学生助理工作鉴定,并经所在县团委和农业部门确认;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和各派出高校将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评定等次,并对优秀派驻大学生进行表彰。

四、工作保障

(一)条件保障。各派驻大型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为大学生助理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免费提供食宿,并适当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一般每月不少于500元。

(二)严格管理。凡参加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选派工作的学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工作,不得擅自离场,外出必须向所在县团委请假,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每名大学生场长助理、理事长助理服务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对接意向表.xls

 附件2: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对接意向表.xls

 附件3:暑期担任合作社、养殖场助理意向汇总表.doc

 附件4: 报名表.doc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刘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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