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承办第十三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02-02
 

各团工委、学生分会:

  为全面深化广大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团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的决议》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文化育人功能,引导青年学生坚定信念跟党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学校将于2012年3月至6月举办第十三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现向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征集活动项目以  及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   题

  青春校园,携手成长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精神,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庆祝建团90周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积极健康的品格,增强各班级、宿舍凝聚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内  容

  1.以重大节庆日为契机,通过组织经典诵读、仪式教育、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的奋斗历程,弘扬传统美德,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质。

  2.以增强班级、宿舍凝聚力为重点,组织“我和我的班级(宿舍)”相关活动。组织学生以班级(宿舍)为单位参加活动,通过文化评比、交流展示、树立典型等方式,突出各班级(宿舍)特点,增加班级(宿舍)同学间的相互了解,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推动良好班风、学风、校风形成。

  3.以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身心健康为目的,组织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表演、比赛、展示、论坛等形式组织文学、艺术、体育类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时代青春风采,提高综合素质。

  四、要  求

  1.要体现活动的广泛参与性。策划能让广大学生广泛参与的活动,能调动和吸引学生的参与,提高整体学生素质。

  2.要体现活动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实施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工程,将大学生思想教育融入到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提高活动质量。

  3.要体现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在广泛了解学生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策划活动,要充分考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学生性格特点、不同兴趣爱好学生对活动的需求,切实服务各类学生成长成才。

  五、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2月24日–2月29日)

  各申请单位按照活动内容要求认真策划活动,并于2月29日前以团工委(学生分会)为单位将活动策划书交于校团委文体部办公室(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106室),电子版发至twxywh@163.com;

  策划书中应包括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详细经费预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及各单位团工委书记签字。

  第二阶段(2月29日–3月4日)

  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有关教师和各团组织学生代表对活动策划进行评议,确定本次艺术节活动方案。

  第三阶段(3月4日–6月中旬)

  开展第十三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在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各单位应与校团委、学生会及时、充分地沟通,以便校团委、学生会对各活动进行支持和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各承办单位应将活动总结、报名参加活动原始名单(报名者注明学院)、获奖情况、图片及影像资料送交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twxywh@163.com。

  六、经费审批

  1.校团委、学生会根据第十三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情况对各项活动经费进行审批;

  2.通知各活动承办单位经费审批情况并商议相关事宜;

  3.所有事项一经商定,按照商定内容提供活动经费和其他方面支持,对于规定日期之后的活动申请和不在商议范围内经费以及其他活动所需一律不予提供,经费超支部分由活动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艺术节计划安排活动10项以内,活动本着“求质量、树典型”的原则,力争每一项活动都有特色、有内涵、有吸引力;

  2.活动的申请以团工委(学生分会)为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活动1–2项;

  3.活动组织过程中,承办方应及时和主办方进行沟通,主办单位将在照相、荣誉证书方面提供支持;

  4.各团工委、学生分会应依照通知要求积极申办,组织动员学生参加。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 twgj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