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担任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4-06-02
 

各学院(系)团工委:
    为了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青年***************优势,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生产的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决定,在今年暑期继续选派大学生担任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我校今年作为主要招募高校,请各院(系)团工委高度重视,推荐相关专业学生参与,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合作社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化等方面的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4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二、全省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大型养殖场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养殖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养殖、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4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三、暑期赴涉农企业实践见习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种苗公司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公司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育苗、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2(2014年大学生赴企业暑期实践见习需求表)。
    四、工作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 6月20日—6月 25日)
    相关院(系)根据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专业需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将学生报名表(附件3)、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6月25日前上统一交至团委社会实践部109办公室。团委审查后上报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
    (二)实施阶段(7月12 日—8月20日)
    各合作社、养殖场下派大学生理事长助理、场长助理、技术人员初步名单形成后,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审查后,联合下发文件,正式启动派驻工作。被选派担任助理的大学生持团组织介绍信到对口合作社、养殖场开展工作。此项工作在7月20日-8月20日开展。
    (三)总结阶段( 9月下旬)
    派驻工作结束后,由所派驻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提供大学生工作鉴定,并经所在县团委和农业部门确认;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和各派出高校将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评定等次,并对优秀派驻大学生进行表彰。
    五、 工作保障
    (一)条件保障
    各派驻大型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为大学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免费提供食宿,承担大学生助理开展服务期间的往返路途车费,并适当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一般每月不少于500元。参加全省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派驻的同学暑期活动结束后进行考核,按照参与总人数的比例50%进行优秀考核,考核优秀者学校补发500元生活补助。
    (二)严格管理
    凡参加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选派工作的学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工作,不得擅自离场,外出必须向所在县团委请假,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每名大学生场长助理、理事长助理服务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附件1:2014年度大学生需求统计表.docx

附件2:2014年暑期大学生进企业就业见习需求表.docx

附件3.大学生担任暑期养殖场助理、合作社助理及企业暑期就业见习报名表.doc

附件4.暑期担任合作社、养殖场助理意向汇总表.doc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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