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精神,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力和工作活力,现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11月26日—12月13日
二、开展对象
全校所有团支部,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
三、评级标准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5星级 |
≥90分 |
4星级 |
80-89分 |
3星级 |
70-79分 |
2星级 |
60-69分 |
不予定级 |
60分以下 |
其中: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详情见附件1)
四、开展步骤
(一)基层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参照标准,完成自评定级。并于12月5日前将团支部自评表(附件2)提交院(系、所)团委(团工委)。
自评要求: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在团支部“对标定级”中完成自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复核认定
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并于12月13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2、附件4纸质版交到北绣304办公室,附件4电子版交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wsuafzzb@163.com)。
复核要求: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五、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作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如实开展自评定级;各分团委(团工委)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
2.评议考核。各级团组织通过本次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委员取得“第二课堂”任职履职学时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要内容;各分团委(团工委)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共青团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学校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具备参评省级、全国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工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