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 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1-26
 

各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精神,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力和工作活力,现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11月26日—12月13日

二、开展对象

全校所有团支部,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

三、评级标准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5星级

≥90分

4星级

80-89分

3星级

70-79分

2星级

60-69分

不予定级

60分以下

其中: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详情见附件1)

四、开展步骤

(一)基层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参照标准,完成自评定级。并于12月5日前将团支部自评表(附件2)提交院(系、所)团委(团工委)。

自评要求: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在团支部“对标定级”中完成自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复核认定

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并于12月13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2、附件4纸质版交到北绣304办公室,附件4电子版交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wsuafzzb@163.com)。

复核要求: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五、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作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如实开展自评定级;各分团委(团工委)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

2.评议考核。各级团组织通过本次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委员取得“第二课堂”任职履职学时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要内容;各分团委(团工委)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共青团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学校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具备参评省级、全国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工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

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3. 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4.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