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12-09
 

各学院(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现将我校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绕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

四、竞赛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7月

五、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相关方案和赛制要求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附件1、2、3)。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资格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可参加本次大赛任意赛事组别。

2.毕业5年以内(即我校2018届至2022届毕业生)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竞赛。

(二)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历层次、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形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每个团队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学院(所)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奖项设置和赛程安排

1.奖项设置:大赛共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奖项,奖项名额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

2赛程安排:

(1)项目申报:2022年12月9日—2023年2月28日

参赛团队在各学院(所)团委报名,填写《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附件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附件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承诺书》(附件6),提交《项目计划书》。

所需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汇总表》《项目计划书》《承诺书》

(2)学院初赛:2023年3月1日—15日

初赛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各团队(或个人)准备答辩PPT,对参赛项目进行6分钟的论述介绍。各学院(所)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于3月15日前,将《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结果汇总表》(附件7)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校科创邮箱:nwkjcx@126.com,纸质版提交至团委创新创业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室)。

(3)校级复赛:3月16日—22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初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进行网评,择优进入“互联网+”特训营打磨完善。

(4)特训营和校级决赛:3月23—5月31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进入特训营的项目进行商业策划书撰写、PPT制作、项目评估、赛况分析、VAR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在此期间进行两轮答辩评审和分流,确定金、银、铜奖,并最终遴选出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获奖团队申报下一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资助。

参赛项目由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社科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支撑的、在往届“互联网+”大赛等教务处公布A类赛事取得国家级荣誉的、成果获得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可直接进入特训营和校级决赛。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组织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所)应积极上报作品,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8)。大赛成绩和组织情况将作为学院考评的重要指标。

2.大力宣传。各学院(所)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师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科研和专利成果组织学生项目参加大赛,促进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联 系 人:  郎蕊、杨鹏

联系电话:87092170 87090092

电子邮箱:nwkjcx@126.com


附件:

1.高教主赛道方案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赛道方案

3.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

5.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6.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承诺书

7.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结果汇总表

8.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所)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