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信息来源:      作者:团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7-12-06
 
  在刚刚闭幕的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传来喜讯,我校团委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是团省委对我省基层团组织的最高综合性奖励称号,此次校团委获得该荣誉,体现了团省委对我校一年来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

  荣誉的取得,源自于平时扎实的工作。2007年,校团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团员青年促校园和谐、以调研增进了解、以宣传扩大影响,实现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双加强;积极探索团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拓展工作领域,从组织、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精心设计“大学生百场素质报告会”、“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WWF秦岭青年使者社会实践”等品牌活动,并不断总结经验,自觉增强团员意识,谱写了我校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篇章。

  此外,资源环境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05级2班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经管学院学生毛瑜、人文学院学生刘璟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