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五•四”红旗团工委、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8-14
 
关于评选2008年度“五•四”红旗团工委、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

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

  在“五四”爱国主义运动开展90周年之际,为了让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五四”精神内涵,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在团省委与校党委的领导下,更好地激励各级团组织全面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全校共青团员思想道德教育和团员意识培训,锐意进取,积极创新,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效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新风尚,校团委决定评选“五•四”红旗团工委、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现将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红旗团工委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团代会精神,形成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切实加强落实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留存完整;
  (3)以团校建设为依托,培养并拥有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团干部队伍;
  (4)狠抓基层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将团组织生活和主题团日活动作为教育、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的重要阵地来抓,积极落实各项工作;
  (5)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能按时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6)大力推进落实《大学生课外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工作,成立院(系)级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广泛宣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认证和网上登记工作,积极开展落实层次高、学生乐于参与的大学生素质教育百场报告会。
  (7)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8)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院村挂钩、寒暑期三下乡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获得社会的高度认同;
  (9)积极指导院(系)学生会开展围绕学校及学院中心工作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的文体活动;
  (10)积极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成员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团代会精神等,支部形成了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
  (2)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创建“五个文明工程”,积极推动青年团员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支部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氛围,支部成员整体素质高;
  (4)支部始终坚持按章按时组织团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5)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6)团支部学风建设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7)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自己的特色工作。

  3.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理论学习佳。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综合测评名列和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
  (6)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人际关系,表现突出,能起到表率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团代会精神及党团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学生团员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1/3),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

  5.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系)团工委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红旗团工委由各团工委申报,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校团委参加评选。具体评选方法:
  (1)参照2008年度各团工委在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单项工作情况进行核算,比重占80%。
  (2)各学院(系)汇报2008年度共青团特色工作,比重占20%。

  2.先进团支部由团支部申请,学院(系)团工委评议后推荐,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10个团支部1个名额。

  3.十佳团员
  (1)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院团工委;
  (2)经学院团工委审查,评出1名同学,写出先进事迹的单行材料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4.优秀团员
  (1)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团支部按照团员数3%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评议民主产生;
  (2)团工委审查后统一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5.优秀团干部
  由个人申请、述职,各团工委组织民主推举,按各团工委团员人数2%比例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审批备案。

  三、时间安排

  4月17日—4月25日,各院(系)团组织开展评选,相关表格至校团委主页公告栏内下载。
  4月26日—4月28日,将评选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团委楼214)。
  4月28日—4月29日,团委审核筛选。
  4月29日—4月30日,公示名单(名单将公布在校团委网站主页公告中)。
  2009年5月上旬,举行五四表彰大会,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1.各团工委将红旗团工委、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表签字盖章后,于4月25日至4月28日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团委楼214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团工委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各院(系)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评选院(系)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团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参评集体和个人要求实事求是,如实汇报事迹材料,杜绝上报不实材料。
  4.各团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团员的自我评议与评优工作结合起来,组织本院相应的评选活动,名单确定后应及时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在本学院(系)范围内予以公示。
  5.各团工委所报先进团支部和十佳团员经校团委审批、表彰后,将于5月中旬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



附:表1.名额分配表
  表2.“五•四”红旗团工委申报表
  表3.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表4.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表5.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名额分配表.doc

“五•四”红旗团工委申报表.doc

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doc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