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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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4 来源:三秦学子陕西学联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通知安排,团省委将组织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8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十四运等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类别共9个,分别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和基层建功。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单列名额23个,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由相关县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所在地市团委推荐至团省委,不占各高校团委指标。

三、工作安排

各高校团委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活动,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20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由高校团委报送至团省委;同时对县级团委推荐的基层建功单列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一并公示后由地市团委报送至团省委(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

(二)省级推荐阶段920日至1015日)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四、典型宣传

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名陕西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的事迹传播,通过三秦青年三秦学子陕西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团中央将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各推荐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 磊 党旭尧

联系电话:029-88412074

电子邮箱:gqtxx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