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
首页» 团学组织» 学生会»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0-31     浏览次数:403

     

校党委:

自2015年我校第二次学代会召开以来,本届学生会委员会在校党委、省学联的正确领导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素质能力提升和学生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学校今后将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工作安排和筹备情况,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召开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会议主题

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引领,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中绽放青春华彩。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省学联十大工作部署,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带领全体同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争做知农爱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第二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学生会职能定位,改革学生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从严治会,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制度创新;选举产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成员;确立学生会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目标。

四、主要议程

(一)听取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对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听取和审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四)选举产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一)筹备委员会

第三次学代会的筹委会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分院(系、所)学生分会主席组成,下设若干部门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制度汇编、组织代表讨论、指导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筹备委员会行使职权至大会主席团产生为止。

(二)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现任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第三次学代会代表团团长组成,其人选在学代会代表范围内充分讨论酝酿后产生,须经学代会预备会议上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在学代会开会期间主持工作。

六、大会代表比例、条件以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

拟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215人,约占全校本科生人数的1%。

(二)代表产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4.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籍本科生。

(三)代表产生的办法

各学生分会在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方式,按照代表分配名额推选出学代会代表。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自然当选为学代会代表,参加各学生分会代表推选,但不占各学生分会代表名额。女生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其中非校、 院 (系) 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学生分会推选出来的代表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代表。

七、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组成及产生办法

我校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25名委员组成,由各学生分会按照120%的差额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秘书处根据各学生分会推荐情况初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交由各学生分会充分酝酿讨论,再由校学生会秘书处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审定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采取主席轮值制,春秋学期各设执行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夏季学期学生会工作由春季或秋季执行主席负责。执行主席在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妥否,请批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