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按照教育部党组、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经2020年4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组成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在校党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闫祖书
成员:王文博 陈帝伊 罗建峰 李国龙
二、主要职责
1.审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审定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选聘与考核结果;
3.审批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销;
4.审批学生社团的涉外事务活动;
5.授权相关单位开展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与年审,开展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遴选与管理,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与组织;
6.向相关单位提供对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处分解除或延长处分等建议及依据;
7.听取学生社团建设情况汇报;
8.研究学校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