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5-06
 

各学院(系、所):

为贯彻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四、竞赛时间

2021年4月-6月

五、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1、2),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主要针对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技术与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的创新创通知业项目。涵盖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包括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五个组别。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详见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要针对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创新性、时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项目。包含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三个组别。

六、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资格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可参加本次大赛任意一项赛事组别。

2.毕业5年以内(即我校2016届至2020届毕业生)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竞赛。

3.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二)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历层次、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形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每个团队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七、赛程安排

1.项目申报:4月26日—5月20日

(1)网络报名:各单位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项目申报:参赛团队在提交网络报名后,还需要在各学院(系、所)团委进行线下报名,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附件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由各学院(系、所)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连同项目计划书以学院(系、所)为单位提交至团委创新创业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室),电子版发送至:nwkjcx@126.com。

所需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汇总表》;

所需电子版材料:《报名表》《汇总表》《项目计划书》

2.校级初赛:5月21日—6月4日

校团委组织校内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遴选作品进入复赛。

3.校级复赛:6月5日-11日

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复赛的项目以PPT答辩、视频展示、团队问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项目展示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评选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并由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决赛的项目给予修改完善意见反馈。

4.校级决赛:6月12日-20日

由校团委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进入决赛的项目以PPT答辩、视频展示、团队问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评审要点与复赛一致。

八、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奖项。获奖项目申报下一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资助。同时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互联网+”省级竞赛及其他同类省级赛事,并提供后续一对一指导。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系、所)上报作品数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大赛组织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

2.大力宣传。各学院(系、所)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师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联 系 人:郎蕊   杨鹏

联系电话:87092170   87090092

电子邮箱:nwkjcx@126.com


附件:1.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

          4.第七届“互联网 ”大赛项目汇总表

          5.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系、所)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校团委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