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1-2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排查范围

在岗教职工(含外籍教师)、离退休教职工、全体学生(含留学生)以及湖北来杨凌探亲访友人员。按照以下6个类别对有关人员15日内的活动轨迹进行排查:

1.无任何外出一直在杨凌居住;

2.外出到过其他地方(除湖北省);

3.目前仍在湖北;

4.湖北来杨凌探亲访友人员;

5.往返湖北或经停湖北;

6.与往返湖北人员有过接触。

二、排查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逐人排查,确保不漏一人。

2.第1、2、3类人员按类别填写附表1、2、3,由各单位自行统计并留存,学校根据疫情工作需要随时调阅。

3.第4、5、6类人员按类别填写附表4、5、6,按照归口统计分别报送。

4.学院(系、部、所)负责排查本单位在职职工、博士后及学生。其中,在职职工、博士后排查结果报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本科生排查结果报学工部(myt@nwafu.edu.cn);研究生排查结果报研工部(yangongbu@nwafu.edu.cn)。

5.机关处室、直附属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将排查结果报人事处(renshike@nwafu.edu.cn)。

6.离退休处负责离退休职工排查(87092668);国际学院负责留学生排查(gjxy@nwafu.edu.cn);国际处负责外籍教师排查(ipo@nwafu.edu.cn)。

以上责任单位将排查结果汇总后于1月30日中午11:00前报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后每日11:00前“零报告”及“报告变化情况”。疫情防控办公室设在南校区交流中心426室,办公电话:029-87011327,邮箱:yqb@nwafu.edu.cn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及每位师生员工要以对社会及全校师生员工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疫情排查工作重要性,从严从实从细安排好排查工作。

2.强化责任意识。每位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排查工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隐瞒实情,将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做好安排,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不利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3.做好防控监督。对需要隔离的个人,要主动按照要求做好隔离,严格遵守隔离期相关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管理,积极做好监督和提供必要帮助。

4.各单位明确一名疫情联络员,并于 1月29日18:00前将名单报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相关附表请在电子政务通知公告中下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