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按照《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校团委发〔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分为单位考评和个人考评两部分。单位考评适用于有学生的学院团委(团总支),个人考评适用于当年负责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教师专职团干部。
二、考评内容
(一)单位考评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照《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1),提交需要学院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考评周期为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校团委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及学院提交材料逐项审定,核算最终考评成绩并进行公布。
(二)个人考评
负责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教师专职团干部自主申请,填写《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团组织推荐(每个学院不超过1人),校团委结合实际情况最终研究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把工作考评作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二)及时提交材料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单位考评支撑材料、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团委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加强结果运用
各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共青团组织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及团干部选拔培养的参考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由校团委报送校党委。
联 系 人:赵冬梅
电子邮箱:xngqt@nwafu.edu.cn
联系电话:87092033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