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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内第十二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评选推荐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第十二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全省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身边事,争做好青年、学习好青年。现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

二、活动安排

(一)精心组织“好青年”的推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动员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青年提出的重要要求,聚焦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寻找、发掘、宣传本学院的优秀青年典型。动员并组织优秀青年典型参与第十二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宣传活动,引领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二)广泛开展分享团走基层活动。各学院要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典型参加学校青年讲师团、主题团日、万名学子同上一堂思“享”课等工作和活动,走进青年聚集地,开展面对面、互动化的分享活动,宣传典型的成长奋斗故事,传递思想力量、回应青年关切、解答青年疑惑。

(三)大力推动好青年故事在网上传播。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特点,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开展网上宣传活动,推动好青年故事在全社会覆盖更广泛、传播更深入、影响更持久。

(四)深入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推动团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团支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青年提出的重要要求,以自己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为榜样,广泛开展主题团课、理论学习、征文演讲、研讨交流等学习教育活动,分享学习感受,明确成长方向。

三、参与条件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个人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的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社会影响。

(二)好青年集体推选条件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成员以18至35周岁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3.在重要领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三)不予推荐情况

1.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2.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

3.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4.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

5.各级团组织、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

6.以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名义申报。

四、推选标准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4.乡村振兴好青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建功立业,作出积极贡献。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平安正义好青年: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

7.文化传承好青年:能够坚定文化自信,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二)好青年集体推选标准如下: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成员以18至35周岁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3.集体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业务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工作质量高,成果突出,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同行的认可和尊重,能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推动行业的进步。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解决社会问题贡献力量。

7.形成具有特色的团队文化,能够激发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注重团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团队文化内涵。

8.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9.在重要领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五、申报安排

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向校团委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推荐的“陕西好青年”个人和集体不超过1个,可以不推荐。校团委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各学院推荐的人选中向省教育团工委推荐“陕西好青年”个人1人,“陕西好青年”集体1个。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8日。

(二)个人自荐。在团省委官网(www.sxgqt.org.cn)及华商网“陕西好青年”开通端口,由符合条件的青年个人或集体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2日17时。申报系统操作见附件1。

各学院请于8月28日前将组织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推荐表(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团委110办公室。

联系人:赵冬梅

联系电话:029-87092033

电子信箱:xngqt@nwafu.edu.cn


附件:1.“陕西好青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2.2024年“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

         3.2024年“陕西好青年”集体推荐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