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引导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等《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25〕16号)要求,全校青年师生可以从爱岗敬业、技能卓越、科技创新、崇德向善、创业实践、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勤学励志等8个方向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个人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1985年9月至2007年9月出生)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不予推荐情况
1.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司法审查,或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以及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商业欺诈、失信失德等严重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
4.已获过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
二、推选标准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优秀。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关键时期或重大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团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技能卓越。深耕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奖项或推动企业、行业生产效率提升;传承工匠精神,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
3.科技创新。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技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创造经济效益或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4.崇德向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热心公益,志愿奉献,乐于助人;在面对违法犯罪、自然灾害等危险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事迹被中省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5.创业实践。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或运营机制,在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扶贫助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展现良好社会担当。
6.文化传承。系统掌握非遗技艺、传统艺术等文化遗产,熟练传承并创新发展并培养传承人;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能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7.乡村振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治理、生态建设、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8.勤学励志。逆境中坚持学业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实习实践,能将理论有效应用于实际解决问题,励志事迹具有感染力与示范意义;连续两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以上;主动分享学习经验,积极团结帮助同学,获师生广泛认可。
三、申报安排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向校团委推荐,每个学院推荐的“陕西好青年”不超过2人(教职工1人、学生1人)。校团委将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择优推荐。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7日,将个人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团委110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冬梅
联系电话:029-87092033
电子邮箱:xngqt@nwafu.edu.cn
附件:1.2025年“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