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学院与南庄村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0-10-02
 

     近日,经校团委、植保学院以及杨凌示范区杨村乡南庄村负责人的多次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三方续签了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校团委副书记张永斌、南庄村村长李朋生和植物保护学院团工委书记何得桂出席签署仪式并签订共同签署协议书,标志着植物保护学院在南庄村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实践基地顺利续建。
 
     此次续签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根据协议要求,植保学院将承担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实践计划,统一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以及开展科技信息宣传、技术咨询、义务支教、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宣传健康卫生知识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农民;并将实践活动资料的采集和总结材料的撰写以及上报工作。

     在协议有效期内,植保学院将配合校团委每年派出两名优秀大学生村主任助理到南庄村协助村长开展工作,促进村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学院还将组织广大同学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在南庄村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南庄村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植保学院将在为南庄村提供农业科技、文化教育服务的同时,锻炼了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了育人质量,双方合作愉快,达到了共赢的目的。届时广大师生将会为推进杨凌示范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好农村和农业工作,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