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信息来源:生命学院    作者:翁诗淳 全芳仪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6-2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项显著优势。为了让广大青年了解“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共青团中央于6月15日推出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六期“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网上主题团课。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本期团课共青团四川省委邀请西南财经大学陈建东教授,为我们专题解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在生命学院团委的组织下,学院各团支部积极展开主题团课的学习活动,深度挖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这一话题,学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

完成网上团课的学习后,各支部团员们纷纷将学习内容与个人见解相结合,发表了自己的心得感悟。

生命学院1908班的张天悦同学对此有感而发,她说,“通过本期青年大学习,我的体会是中国的经济制度,在保证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既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保证了财富没有集中在小部分人的手中,使得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加均衡与稳定,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向着更快更全面的方向前进。”

1802班的王雨格同学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过40多年改革实践的检验已经基本定型。未来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从而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国的经济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开始,到引进外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直至明确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实践证明,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有显著的制度优势。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动员了一切发展生产力的资源和活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生物工程1702班的李香岚同学也有话想说:“汉代刘安在《淮南子.汜论训》中记载:‘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这句话揭示一-个深刻道理:抱残守缺、固步自封,事业就没有盼头、没有甜头;革故鼎新、吐故纳新,人生才能灿烂辉煌、前途光明。‘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到来之际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回信时一番话,再次释放出鼓励创新、肯定创新、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告诫党员干部要焕发出创新的精气神,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乐于创新,在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战大考中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邓小平同志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的一年抵得上过去古老社会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反观当下,个别党员干部不想创新、不敢创新、不会创新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存在等一等、看一看、望一望的现象,抽两鞭子迈两步,不抽不走、不打不动。”

作为中国新鲜血液的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学习经济制度的相关内容,将理论落实到实践中,重视经济的发展,认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坚持和完善,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为此,我们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国梦、建设更美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