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素质教育报告会之二十八——邀请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教授来校交流_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 素质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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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教授来校交流

 作者:刘娟 凌波舞 | 文  戚义惠/图

  5月3日,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邀请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东欧历史学教授斯特凡·默尔与现场师生共同探讨变化经济形势下的“小农”涵义及其与农村合作社的互动关系。

  默尔教授的讲座从“工业化背景下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界定小农”这一问题出发,论及“小农”的一些特征,如“小农心态”“农业是否主要收入来源”“称呼的变化”“农场规模”等方面的特点。他认为,在前工业社会里,“整户”模式使小农在工业化、专业化和适应市场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此时农业合作社可能扮演重要角色,但也有必要对所有理想化“小农”或“农村合作社”的“意识形态”路径保持怀疑态度。因为现实中,“小农”是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成员权利均等的合作社存在高额交易成本问题,而成功的农业合作社常建立在外部人(通常是牧师,教师或贵族)的倡议下,并受其领导,而很少是真正的“农民组织”。

图为默尔教授讲座现场

  工业化后所带来的农村人口外流和市场需求使得小农和家庭农场主的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通过轮作、改良品种、利用畜力等方式实现集约生产转向主要使用机器、利用科学知识和机械改善畜牧业生产为本,小规模农场同时面临着投资成本问题和市场压力。在工业区附近,小规模农场的成功运营有赖于工业或服务业领域的工作收入,农业成为一种兼业活动。农业合作社在此过程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小规模农户躲避市场风险、为其提供优惠信贷业务和投资决策咨询等。

  当下,合作组织不断集中,合作社丧失了很多典型的特征,大规模的农户或农业企业逐渐转向专业投资机构或私营银行,而小规模农场则以共耕等方式来共享某些特定投资,因此二者都不再那么需要合作社的存在了。但是,默尔教授强调,有关“小农”涵义的理解不能局限于经济方面,生态因素同样不可忽视,大规模生产的环境代价往往未列入当下考虑,但是将来则需要国家税收去为此买单,因此国家应通过补贴等政策鼓励小农进行可持续生产以保护环境,同时也应该激励消费者为以可持续方式生产的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图为学生提问场景

  在抛出上述问题之后,现场师生就“小农在德国的发展状况”“小农的脆弱性”“农业合作社在中外的发展差异”以及“转基因作物”等话题与默尔教授进行了深入讨论。默尔教授此次访问我校将为期两周,除了此次学术漫谈外,还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并与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师生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