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政治理论学习学子感悟(八)   

信息来源:化药学院    作者:化药学院组织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18
 

正值全国法院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我们班也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开展了第三次政治理论学习。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既规定了国体政体,也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充分弘扬宪法精神,注重发挥宪法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目的,就是要努力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努力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努力引导全体公民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努力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要努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认真学习宪法,熟悉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