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校团委创新创业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5-17
 

各学院(系、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3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1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又名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以上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经费资助

1.国家级项目

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

2.省级项目

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

3.校级项目

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0.2万元/项。

三、有关要求

1.立项数量指标。创业训练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学院(系)和团委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

2.申报1项国家级项目至少配套申报2项省级项目。

3.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在研项目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一至二年级研究生。

4.项目执行时限。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校级项目为1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5.申报项目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申请一般以团队形式进行,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参与项不超过2项。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鼓励学生围绕双一流、新农科、新工科建设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6.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7.立项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和操作程序。立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在教务处网站登录“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shjk.nwafu.edu.cn/aexp/productcenter.jsp),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21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

8.立项评审工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后,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由团委统一组织评审。所有立项项目的内容必须保持纸质版、电子版及管理系统上一致,项目信息以管理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团委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从学生申报书提交后到评审整个过程,要求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及相关内容,评委仅从项目本身的意义、内容,以及学生的汇报答辩来综合评价、现场打分。

四、材料报送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含填表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从系统打印并盖章,学院要在汇总表中明确本院项目的推荐次序,并注明是否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是否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学院(系)将创业训练项目和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6月1日前一并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210办公室创新创业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大学生创业训练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2021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教务处):李春艳    联系电话:87091114

联系人(团  委):杨  鹏    联系电话:87090092

教务处 校团委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附件1.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管理手册

附件3.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编辑:唐艳     终审: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