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担任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7-06-07
 

  

  各学院(系)团工委:

  为了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青年***************优势,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决定,今年暑期继续选派大学生担任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我校今年作为暑期大学生助理主要招募高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合作社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化等方面的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7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二、全省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大型养殖场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养殖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养殖、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7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暑期赴涉农企业实践见习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公司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育苗、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7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四、工作步骤

  (一)报名阶段:(6月5日—6月 12日)

  相关院(系)根据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专业需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将见习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6月12日前统一上交至团委社会实践部办公室,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nongsxx@163.com。联系人:刘业兴,联系方式:029-87082100。

  (二)实施阶段(7月10日—8月30日)

  各合作社、养殖场下派大学生理事长助理、场长助理、技术人员初步名单形成后,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审查后,联合下发文件,正式启动派驻工作。被选派担任助理的大学生持团组织介绍信到对口合作社、养殖场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 9月下旬)

  派驻工作结束后,由所派驻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提供大学生工作鉴定,并经所在县团委和农业部门确认;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和各派出高校将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评定等次,并对优秀派驻大学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保障

  (一)条件保障

  各派驻大型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为大学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免费提供食宿,承担大学生助理开展服务期间的往返路途车费,并适当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一般每月不少于500元。参加全省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助理派驻的同学暑期活动结束后进行考核,学校将按照参与总人数的比例50%进行优秀考核,考核优秀者补发500元生活补助。

  (二)严格管理

  凡参加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选派工作的学生,须按照要求,扎实工作,不得擅自离场,外出须向所在服务地团县委请假,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每名大学生场长助理、理事长助理服务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附件:

  1.2017年暑期大学生助理需求统计表

  2.暑期大学生助理见习报名表

  3.暑期大学生助理报名汇总表

  

  

  团 委

  2017年6月5日

  


编辑:王婷     终审:0

    icon附件3:2017年大学生助理信息汇总表.doc icon附件2:2017年大学生助理报名表.doc icon附件1:2017年度大学生助理需求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