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发[2010] 7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8-14
 
校团发[2010] 7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现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各学院(系)、有关处(室)按照文件的安排,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引导、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质量,进一步弘扬我校优良传统,引导我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圆满完成我校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各项任务。

 

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大学生   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校党委  团省委

抄送: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附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0年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院(系)、有关处(室)的作用,切实提高招募质量和服务成效,特制定我校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提高招募质量,完成招募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学校项目办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我校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组织安排,各学院(系)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团工委书记或主管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具体负责。

三、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5月6日至5月26日,各院(系)团工委要在校团委的统一安排下,精心策划、认真安排,加强对胡锦涛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战略决策的宣传,积极开展动员会、政策说明会,邀请往届志愿者返回母校作报告等形式的活动,宣传农村基层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校团委和各学院(系)要利用报刊、网络、橱窗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精神和政策,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

  招募活动期间,各院(系)要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及时告知学生,校团委将通过网络、电话和各院(系)保持联系,指导招募工作。

(二)网上报名。

  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学生本人要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招募系统和西部计划网站上的志愿者论坛,建议持久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并保管好密码。报名用户可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系统查询自身状态,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学校审核等信息。

(三)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上下载表格,按照要求,规范如实填写后打印《报名登记表》 

(四)交表。报名表由主管就业的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我校项目办办公室(团委楼2-205)。

(五)审核。学校项目办将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六)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我校将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国家分配给我校的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笔试及心理测验,结果将书面备案。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将及时调换。

(4)留足替补名额。为应对体检和公示阶段可能发生的志愿者人选调整,我校项目办将根据考察和面试情况留足替补名额。

(5)公示。6月中旬,我校项目办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报名者即被录取。我校项目办将录取名单报省项目办。经审核,省项目办将全省录取结果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

(6)发放确认通知。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五、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级项目办也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六、咨询方式

(一)全国项目办联系方式:

010–85212269 ;E-mail:zyz2269@126.com。

(二)陕西省项目办联系方式:

029–88412074;E-mail:163xbjh@163.com

(三)学校项目办联系方式:

029–87092170;E-mail:tw6@nwsuaf.edu.cn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储备。各院(系)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二)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出现违约行为,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培训实习。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新农村建设、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