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大学生志愿者担任暑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发[2011] 13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8-14
 
校团发[2011] 13号 关于选派大学生志愿者担任暑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的通知

各院(系)团工委:

为了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青年***************优势,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生产的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团省委、省农业厅决定,从今年暑期起共同选派大学生担任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我校作为主要招募高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全省百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合作社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化等方面的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2011年陕西省暑期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对接意向表)。

二、全省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工作职责及招募对象

工作职责:结合大型养殖场发展实际,协助加强养殖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养殖、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内容等。

招募对象:我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22011年陕西省暑期大学生志愿者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对接意向表)。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610日—618日)

相关院()根据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的专业需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与附件1、附件2中的对接意向表形成一对一岗位对接,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学生报名表(附件4)于618日前统一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127办公室。校团委审查合格后上报团省委、省农业厅。

(二)实施阶段720 日—820日)

各合作社、养殖场下派大学生理事长助理、场长助理初步名单形成后,团省委、省农业厅审查后,联合下发文件,正式启动派驻工作。被选派担任助理的大学生持团组织介绍信到对口合作社、养殖场开展工作。此项工作在720日-820日开展。

(三)总结阶段( 20119月下旬)

派驻工作结束后,由所派驻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提供大学生助理工作鉴定,并经所在团县委和农业部门确认;团省委、省农业厅和各派出高校将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评定等次,并对优秀派驻大学生进行表彰。

四、工作保障

(一)各派驻大型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为大学生助理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免费提供食宿,并适当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一般每月不少于500元。

(二)凡参加大型养殖场场长助理、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选派工作的学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工作,不得擅自离场,外出必须向所在县团委请假,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每名大学生场长助理、理事长助理服务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三)各院(系)团工委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高度,将此项选派活动作为我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技术难题,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12011年陕西省暑期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对接意向表.xls

  附件2:2011年陕西省暑期大学生志愿者担任畜禽养殖场场长助理对接意向表.xls

  附件3:大学生暑期担任合作社、养殖场助理意向汇总表.doc

  附件4:报名表.doc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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