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发[2005]31号
关于申报、评选2004—2005学年度社会
实践先进集体、
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
践先进个人和200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
实践优秀服务团队的
通 知
各院(系)团工委、学生分会、各志愿者服务队:
2004—2005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精神和中青联发[20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意见》精神,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成才,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通过“院村挂钩”、村主任助理、社区主任助理活动、科技支农、社会调查、义务助教、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文化下乡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锻炼自身、提高素质,实现了大学生成长、成才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产生了良好的收益和效果。
2005年暑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我校广泛开展了以“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主题的“万名学子进万村”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集中组织了24支服务队,分散组织了6支服务队。广大青年学生奔赴陕西、甘肃、新疆、河北、河南等9个省份开展了为期10—20天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为当地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增长了才干、做出了贡献,并受到了地方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今年我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了省上相关部门和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陕西日报》、《绿色时报》、《华商报》、《咸阳日报》、人民网、华商网等30余家新闻媒体对我校的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了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的学生自觉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学生服务“三农”、奉献社会的热情,促进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提高素质、锻炼成才,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我校2004—2005学年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2005年暑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学院)5—7个;
2、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10—15支;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20—30名;
4、社会实践标兵135名(各学院按本学院02-04年级总人数比例1%上报);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05名(各学院按本学院02-04年级总人数比例3%上报)。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学院)
1、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能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实施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院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投入、支持力度大。
2、院(系)有固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比例达90%以上,每年学生人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5次以上。
3、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结合地方的需求设计开展活动,针对性强、活动效果显著。
4、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的各项社会实践工作,注重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和创新,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宣传与消化。
5、团工委书记或辅导员能够率先垂范,积极组织和带领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二)社会实践优秀志愿服务队
1、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2、有详细的活动日程安排和记录,有当地党政部门给予的证明材料,并认真撰写、提交了详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
3、服务队成员表现出团结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服务时间15天以上,真正为农民解决问题5个以上。
4、服务队内成员有3篇以上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5、有媒体的宣传报道,经费使用合理。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组织并带领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2、重视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经常性的指导、参与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3、院(系)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成效显著,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效应。
(四)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2、定期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及心得体会。
3、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4、能带动周围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配合校团委、院(系)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评选方法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由院(系)党委(总支)推荐,院(系)团工委书记采用多媒体PowerPoint进行汇报,校团委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团工委书记召开评选会,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个人评比办法(试行)》打分评选。申报时需附一年来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总结材料(1份)。
2、优秀服务队由院(系)团工委申请,院(系)党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申报时需附申报单行材料及申报表(1份)。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党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申报表和单行材料(1份)。
4、社会实践标兵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团工委推荐,校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推荐名单及个人的申报表和申请材料(1份)。
5、各项评比工作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合订本内容依次为:
1、电子文件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
2、书面内容合订本包括:目录、申报表、总结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及其它。
(二)社会实践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材料合订本内容依次为:
1、电子文件包括:目录、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学生人员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社会实践总结。
2、书面内容合订本包括:目录、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学生人员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新闻媒体及其它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的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文字说明等。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合订本内容依次为:
1、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2、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单行材料。
(四)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材料申报材料内容依次为:
1、电子文件包括:申报表、申请书或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
2、书面内容包括:申报表、申请书或先进事迹材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及活动照片复印件。
(五)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至2005年10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1、在进行社会实践先进奖项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进行社会实践先进奖项评选过程中要大力宣传、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切实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
3、各院(系)要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杜绝学生申报时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先进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六、其它事项
各院(系)团工委、学生会、各志愿者服务队要通过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
在评选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进行总结,组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和座谈会,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扩大其影响;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将社会实践作为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常抓不懈。
附:各项先进奖项申报表(可在校团委网站上下载)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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