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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素质教育报告会之四十四——就业与法律

作者:水建学院团工委 来源:水建学院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面对层出不穷的就业难题;面对见利忘义的黑中介;面对险象环生的合同签定问题。2008年1月1日《劳动就业促进法》应运而生了。

  5月16日晚由校团委主办,水建学院团工委承办素质报告会之——就业与法律在七号楼二层报告厅顺利举行。在韩少波老师的精彩讲解下,《劳动就业促进法》的神秘面纱被缓缓揭开,整个会场一次又一次掀起了学法、谈法、论法的高潮。

  针对新《就业法》与旧《就业法》的不同,就目前大学生普遍关注的就业法律问题。韩老师具体从就业过程中的歧视问题,劳动合同的签定问题以及参加工作后的试用期问题这三方面作了细致而深入的剖析。听后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如沐春风的感觉。韩老师说:“任何法律都不能失去操作程序,要不然就是没有牙的狮子,只能吓唬人,而不具有任何威力。”

  是的,法大于情。结合案例,韩老师为同学们分析了诸如周一超案、张先案、张静案、沃尔玛案等经典案例。挖出了藏在案件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解读了让人黯然神伤的故事情节。细致入微的分析丝丝扣弦,悲情的案例让我们不寒而栗!

  “天空不留痕迹,但我已飞过”。相信,在听韩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后,同学们对《劳动就业促进法》定会有全新的认识和体会。我们将会真正懂得搽亮眼睛去看纷芜的世界,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008-05-26 17:10:18  责任编辑:bao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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